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,凡开展《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(见附件)以内项目采购活动,均应报资产设备管理部(招标采购中心)实施电子平台集中采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。凡未按规定报资产设备管理部(招标采购中心)实施电子平台集中采购的,财务不予报账支付。
《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内项目实施采购有关要求如下:
1、服务类、装修(修缮)工程类项目采购要求
服务类、装修(修缮)工程类项目属于定点采购范畴,如“印刷服务”、“审计服务”、“法律服务”等,各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服务类、装修(修缮)工程类项目采购活动时,无论费用多少,都需要报资产设备管理部(招标采购中心)在政府电子平台实施定点采购。
2、设备类、软件类项目采购要求
(1)如需选购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等设备,由于该类物品属于批量集中采购品目,请在“批量集采”馆中选购相应的物品,并填写办公设备申购表(科研项目填科研设备申购表)。如使用总务后勤部“办公用品、设备购置费”采购的,请报总务后勤部汇总后统一报资产设备管理部(招标采购中心)进行批量集中采购。
(2)选购除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品目设备的,请在“集采商城”中选购,并填写办公设备申购表(科研项目填科研设备申购表)报资产设备管理部(招标采购中心)进行采购。
(3)属于《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内项目的设备采购,不得在“网上超市”选购。
3、政府采购平台网址:广东省政府采购网(https://gdgpo.czt.gd.gov.cn/),见下图:
在此页面下拉到中间,便可看到“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——电子卖场”,见下图:
点击“进入卖场”,进入后页面见下图:
点击集采馆,进入后页面见下图:
资产设备管理部(招标采购中心)
2022.2.18
关于《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内项目实施电子平台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.docx
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.docx |